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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林业局-pg电子麻将胡了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六盘水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盘水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gzlp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钟山大道西段551号;邮编:553001;联系电话:0858-820208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林业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林业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六盘水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林业工作,主动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公开了权责清单、财政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市林业局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集中公开惠及民生的林业相关政府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2022年,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12条,其中门户网站748条,微信公众号86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

(二)依申请公开。2022,市林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领导小组,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六盘水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六盘水市林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三是优化信息发布。及时转载下达库下达信息,2022年,转载信息182条,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612条,举办十年林业生态建设成效、六盘水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2场新闻发布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加强“六盘水市林业”网站、六盘水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公布公开我市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与管理重点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林业局严格落实《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监督,并对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畅通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了举报调查行为。二是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相关要求,制定《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市林业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各科室(中心、院)重视业务工作,忽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多为领导动态和会议安排部署,贴近民生、服务群众的政策、项目、资金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针对这些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将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林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把握信息公开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突出抓好林业行政审批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公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高效、便民。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通过开设林业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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